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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券代码:000698 证券简称: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:2022-077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、准确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 特别提示: 一、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(1)现场会议召开时间:2022年12月22日下午2:30 (2)网络投票时间为: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:2022 年 12 月 22 日 9:15—9:25,9:30—11:30 和 13:00—15:00;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:期间的任意时间。 (3)召开地点: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55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(4)召开方式: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(5)召集人:公司董事会 (6)主持人:董事长孙泽胜先生 (7)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、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。 (1)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: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5人,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5,942,614股,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.7251%。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,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94,000股,占公司总股份的0.0115%。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23人,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(2)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: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(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%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)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5人,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5,942,614股,占公司总股数的0.7251%。 (3)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及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。 二、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的表决方式。 (1)审议《关于子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》 同意3,937,604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6.2605%;反对2,005,010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.7395%;弃权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.0000%。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:同意3,937,604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6.2605%;反对2,005,010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股份0.0000%。 根据表决结果,该议案获通过。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(www.cninfo.com.c n)上刊载的公告之相关内容。 三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,本所律师认为: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、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、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《公司法》等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性文件、《议事规则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。 四、备查文件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○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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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